10月10日 ,泸州市供销社在江阳区供销社召开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市供销社主任罗永平、副主任陈显贵出席会议,市社有关科室负责人,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供销社主任、分管副主任、业务科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经理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主任陈显贵主持。
会议讨论了《泸州市供销社关于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通报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回收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情况,各区就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店的建设标准和内容,以及统一店面、称谓、牌匾、服装、胸卡等问题进行了发言。
罗永平主任在会上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明确开展该项工作的意义。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回收体系建设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是为了促进供销社系统业务工作的需要,也是为了树立供销社新形象的需要。二要明确要求着力推进。1、合理规划。要按照市政府总体规划要求,做好回收网点布局,制定好三年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2、统一标准。回收站统一牌匾要简洁、醒目,内部设施设备要尽量齐全,回收人员要统一培训,回收区域和堆放区域要整洁规范,建成的回收店面要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3、规范报账。要按照建设标准要求开展站(点)建设和人员培训,经区供销社检验合格后,通过区财政将相应的补助资金划拨给回收企业;4、按进度推进。首批26个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回收站必须在今年10月下旬完成新建和升级改造并通过市级验收,11月起全面施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回收站建设,到年底实现分类回收总量50%的目标。
与会同志还参观了江阳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社区的回收站。